市人大代表马冲反映,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发展,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影响了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淮北市相山区人大对此多次开展调研,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大量针对性很强的意见建议,并决定以南黎街道办事处为试点,逐步解决辖区失地农民养老问题。
一、存在问题
一是在2011年全市开展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工作中,由于个别社区的申报材料收集不及时,在再申报时农保所办理工作已经暂停,致使同一街道办事处有的社区已为失地农民参保,而有的社区却没有参保,从而导致不公平的现象产生,部分辖区居民意见很大,极易造成群体性信访事件的发生。
二是在2014年再次启动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工作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中心下发了淮养险【2014】10号文件,对相对人的义务进行了重新规定,增加了其须履行的义务,要求其除了原先需要提供的申请登记表、参保人员花名册、户口本、身份证和征地安置补偿方案之外,还要提供征地批文、土地承包合同、征地补偿协议等资料。对于文件新增设内容,代表提出此文件与国家及省市的相关文件精神相抵触,且不适合我市实际情况。导致我市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几近停滞。
三是针对新规定,社区和需参保的群众发现,个别材料根本无法提供,比如,我市农村集体土地在二轮承包时,农民普遍没有签订书面土地承包合同;由于时间跨度过长、隶属关系变化、人员轮换等原因,导致有些资料丢失、损毁,这样不仅很多农民手里没有征地批文、征地补偿协议,连政府也无法提供上述材料,致使我市数千原先符合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人口无法办理。
二、建议
一是政府应就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下发的文件精神进行仔细论证,根据实际情况,修正办理办法,妥善解决这一问题,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公平正义。
二是需参保居民所属社区、街道应做好居民的安抚工作,为其解答相关政策精神,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到信息沟通畅通,严防群体性信访事件的发生。
三是在以后的工作中职能部门要规范程序性工作的办理,及时整理、及时归档,避免情况发生后的推诿扯皮现象,做到防范于未然。
三、关于目前问题解决的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在接到市人大代表马冲同志的反应后,高度重视,并在南黎街道开始试点,南黎街道人大工委多方征询意见、查找资料、组织专题调研,开展了到涉及的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档案局、市公安局、区档案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公安分局等多家单位收集材料等一系列的工作,通过多方努力,目前南黎街道办事处未参保的506人已全部办结。此次由人大代表领衔、人大相关机构配合协作的疑难案件已在试点完美收官,下一步人大将继续再接再厉,完成辖区内的失地农民养老参保为题。
宋雨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