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相山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市人大代表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在全区扎实推进代表工作“2121”工程,以发挥代表作用为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制度规定,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
一是组织培训,提高履职能力。相山区人大常委会及人选工委在划分代表小组的基础上,积极组织代表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2016年底换届选举后立即组织新一届人大代表培训,并且组织人大常委、镇街人大工委主任赴深圳人大培训基地进行培训,现阶段准备于5月中旬组织初任代表培训班。
二是搭建平台,激发代表活力。常委会积极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创新代表活动载体,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在镇、街道全面建设代表活动室,确保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有阵地、群众反映问题有去处。同时认真开展代表联系服务选民制度,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
三是量化考核,增强履职责任。常委会坚持代表与选民联系制度,每位代表固定联系10名以上的选民,及时填写代表履职手册。同时不断完善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要求代表在每届任期内至少做一次述职,将自己如何学习、人代会期间如何履行职责、闭会期间如何参加代表活动等内容向选民作出全面系统的汇报,保障选民知情权、监督权,提高代表的履职意识。(曹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