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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11条”为人大代表履职“立标定规”
浏览次数:3875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6-12

    为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履职的责任意识,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相山区人大常委会率先出台《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考核办法(试行)》、《相山区人大代表活动制度》等五项制度及《相山区人大代表履职量化标准》,明确列出代表履职的“11条”内容,为代表履职“立标定规”。

    细分条目,明确履职内容。相山区人大常委会将代表履职考核内容分为6大项、11条,内容涵盖出席大会、加强学习、代表活动、联系群众、述职活动、亮明身份等六个方面。细分为大会上审议发言不少于1次,一届任期内联名提出议案不少于1件,每年参加视察调研等活动不少于2次,每年参加持证视察活动不少于1次,每季度主动联系选民不少于1次,每年实地走访不少于2次,每年接待选民不少于2次,每年单独或联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不少于1件,每年必须述职1次,口头述职一个任期内不少于1次,以代表身份积极参加其他会议、活动等十一条。

    量化行为,保证服务质量。在细分履职条目的基础上,对代表履职行为进行了量化规定。所有履职行为、相应履职次数均对应履职评分,作为代表年底终评依据,评定结论分为履职优秀、履职称职、履职基本称职、履职不称职4档。考核分90分以上者为履职优秀,75-89分为称职,60-74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者为履职不称职,以量化标准激励代表履职,保证履职次数和服务质量。严格根据履职登记事项,采取个人自评、代表小组初评、常委会审核确定的方式得出终评结论,并及时反馈至代表小组和代表本人,做到一年一审一公开。严格根据履职登记事项,采取个人自评、代表小组初评、常委会审核确定的方式得出终评结论,并及时反馈至代表小组和代表本人,做到一年一审一公开。

    公开信息,扩大监督渠道。要求建立代表走访群众制度,制作人大代表联系卡,每名代表在广泛联系群众的基础上,固定联系选区6-7名(户)选民,并将联系卡发到每名联系对象手中,通过实地走访、主动联系、参加“六进”主题活动等方式收集群众反映,形成意见建议。每名代表都要亮身份、亮职责,要求镇、街人大公开辖区内代表个人信息,在村(社区)等重要场所和主要路口,公示辖区内代表姓名、照片、职务及联系电话,畅通代表与群众的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健全制度,确保履职成效。制定《相山区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等五项制度,通过公告栏、LED屏幕滚动播放等方式公开,并在代表活动室全面上墙。同时汇编《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考核办法(试行)》、《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选民述职规定(试行)》等相关文件材料,发放到每名代表手中,确保人手一份,便于代表按照流程规定开展履职活动,规范履职行为,提高履职成效。(曹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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