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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月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浏览次数:4368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9-18

区人民法院:

淮北市相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通过,任命:

张月华为相山区人民法院渠沟镇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张月华的相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局)副庭(局)长职务;

朱  帅的相山区人民法院陪审员职务。

 

 

 

淮北市相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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