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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动员暨培训会
浏览次数:2552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9-29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活动高效有序开展,9月28日上午,相山区人大常委会在区人大三楼会议室召开执法检查动员暨培训会,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清平,副主任田永立、李锦生、朱正春,区政府副区长钱树臣出席会议,田永立主持会议,市安监局副局长田怀东应邀作《安全生产法》培训。区人大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镇、街人大主要负责人,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区人大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锦生宣读《相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执法检查工作共分为五个阶段:9月11日至27日准备阶段、9月28日至10月10日自查阶段、10月11日至17日检查阶段、10月中下旬审议阶段、10月下旬至12月整改阶段。

李清平在讲话中强调,开展好执法检查活动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执法检查的自觉性。要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着力解决一些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矛盾,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实施。明确方向内容,实现执法检查的针对性。通过检查全面掌握了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情况;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情况;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备案、演练情况,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救援与调查处理情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保障情况;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贯彻的实施情况等“七大情况”。扎扎实实做好执法检查各项工作。抓住学校、养老机构、建筑工地、食品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关键重点部位,确保执法检查的有效性。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周密部署,积极配合,确保执法检查达到预期的目的。

钱树臣就区政府及其部门做好迎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田怀东结合本次执法检查相关要求及新《安全生产法》修订作了相关知识培训。(张秋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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