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宏军同志辞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3月22日 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杨宏军同志提出辞去相山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相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杨宏军同志的辞职请求,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3月22日
浏览次数:3200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3-22 |
相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宏军同志辞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3月22日 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杨宏军同志提出辞去相山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相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杨宏军同志的辞职请求,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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