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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人大常委会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执法检查
浏览次数:8691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8-11

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8月7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云带队,区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主任和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就相山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区政府和区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区慈善协会负责人陪同检查并就相关工作进行座谈。

检查组先后深入到相山区慈善协会、徽香昱原、钟楼村慈善留守儿童之家进行实地察看,通过听取介绍和意见建议、实地察看,查阅工作台账等形式,详细了解我区《慈善法》实施及慈善组织开展活动和运行管理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听取了区政府相关负责人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基本情况的汇报,参加座谈会的相山区慈善协会负责人又作了补充汇报。与会人员纷纷畅所欲言,针对慈善事业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全社会参与慈善事业的认识不足、专业人才欠缺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认为,在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慈善事业得到健康发展,特别是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我区慈善组织主动担当作为,迅速行动,社会各界纷纷响应并捐赠物资,疫情期间,共收到善款13.55万元、物资价值24万元,在民生基本保障和扶贫帮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就进一步推动《慈善法》在我区贯彻实施,执法检查组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畅通募捐渠道,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努力营造全民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二要进一步履行好法定职责,加强对各项活动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捐款,提高募捐款项公开透明度,提升慈善公信力,切实推动我区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三要进一步健全慈善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壮大慈善组织力量和专业人才队伍,规范慈善事业发展,健全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慈善组织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四要进一步找准找实《慈善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制约慈善事业发展的短板、弱项,探索慈善事业发展新途径,确保慈善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真正做到利民益民。

执法检查组强调,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会后,区人大常委会将及时梳理我区在《慈善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慈善工作体系,规范慈善行为,按时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推动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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