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7日 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十三项的规定,相山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相山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彭鹏代理主任。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0月27日
浏览次数:2030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10-27 |
(2024年10月27日 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十三项的规定,相山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相山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彭鹏代理主任。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0月27日
版权所有: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代表大会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建议使用IE8以上浏览器 网站备案号:皖ICP备16001958号-1 技术支持:商网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