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人大新闻 / 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相山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浏览次数:3198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11-01

一、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情况

截止2023年末,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区财政局(国资委)代表区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4家区属国有企业,分别是淮北凤凰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淮北市相山区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淮北相山工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淮北市相山区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分布在投资、融资、项目管理、建造、文旅、教育等产业。

截止2023年12末,凤凰山实业公司总资产52.45亿元,净资产21.91亿元,资产负债率58.23%,年度实现经营收入1.00亿元,成本0.66亿元,管理费用0.22亿元,财务费用0.12亿元,上交各项税费0.13亿元。相山城投公司总资产61.28亿元,净资产28.92亿元,资产负债率52.81%,年度实现经营收入6.97亿元,成本6.79亿元,管理费用0.13亿元,财务费用0.05亿元,上交各项税费0.17亿元。相山工投公司总资产29.28亿元,负债29.15亿元,净资产0.13亿元,实现经营收入0.43亿元。人才发展公司总资产85.13万元,净资产-11.05万元,资产负债率112.97%,年度实现经营收入144.48万元,成本134.26万元,管理费用21.04万元,财务费用0.03万元,上交各项税费0.2万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截止2023年末,我区有两家担保公司,分别是淮北鑫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淮北中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鑫诚担保公司资产总额2.48亿元,负债总额0.27亿元,年度经营收入0.04亿元,利润总额-0.03亿元。中安担保公司资产总额1.35亿元,其中应收代偿款0.91亿元,其他应收款0.43亿元,负债总额0.24亿元,没有产生经营收入、无利润。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止2023年12月末,我区资产总额账面净值15.88亿元,其中,负债总额3.37亿元,净资产12.51亿元。资产分布情况:流动资产3.36亿元,占资产总额 21.18%;固定资产3.50亿元,占资产总额22.02 %;在建工程1.71亿元,占资产总额10.79%;无形资产0.11亿元,占资产总额0.7%;公共基础设施0.79亿元,占资产总额4.97%;保障性住房6.4亿元,占资产总额40.32 %。

二、国有资产工作与成效

(一)企业国有资产

1、以党建工作为引领,构建企业发展坚实保障。区国资委组织区属国有企业将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指导企业完善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推动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确保企业党组织有效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

2、以制度建设为导向,加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相山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相山区区属国有企业及子(分)公司领导人员任免暂行办法》等文件制度,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司经营行为。2023年度完成凤凰山实业(相山城投)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履行出资人职责,利用绩效考核,加强对区级平台公司监管。

3、以管资本为主,落实国有企业管理主体。在国企改革提升行动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优化出资人监管手段,对全区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集中统一监管,修订完善《相山区区属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加强国企投资管理和经营业绩绩效考核;区政府明确授权区国资委直接监管3家国有企业(淮北凤凰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淮北市相山区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淮北市相山区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明确由相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代管1家国有企业(淮北相山工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持续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企业有效建立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内控管理机制,加强风险排查,摸清风险底数,加大风险防控化解处置力度,消化风险存量,控制风险增量。

2、全力做好债权清收工作。淮北鑫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法律诉讼为主导手段,以约谈协商、分期回收等方式为辅助手段,全力做好鑫诚公司债权清收工作,2023年度共收回代偿款合计30.97万元。

3、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积极协调市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和两家农商行,分别为普浩集成电路、多成电子等19家公司,办理政银担业务,放贷786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工投集团“园区贷”存量业务14笔,合计放贷金额5600万元,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加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的监管。以资产年报、月报为抓手,及时发现单位资产管理存在问题,对个性问题及时纠正,对共性问题建章立制。规范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制定《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的重要通知》,督促单位纠正存在问题,规范配置处置行为,促进资产收益及时上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全年审批区人民检察院、区发改委等区直单位资产处置事项764项,涉及资产账面原值1863万元;备案主管部门审批处置事项1364项,涉及资产账面原值17.66万元;处置收益1223.98万元,均已按时上缴财政非税。

2、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盘活,提高使用效率。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我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进国有资产统筹整合和共享共用,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益。2023年制定《相山区区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各单位将低效、闲置资产,大型会议(活动)、临时机构配置资产等,统一纳入公物仓集中管理、调配使用。行政事业单位在配置资产时,首先考虑从公物仓调剂解决,节约财政资金,优化资源配置。截至2023年底,相山区实现入仓资产358笔,金额 283.64万元,出仓资产23笔。

3、加强资产清查登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2023年共组织资产清查三次,建立健全资产登记制度,全面掌握国有资产分布与变动情况,将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纳入国有资产监督的日常工作,为摸清“家底”提供基础性支撑。其中7月联合区纪委监委下发《关于开展相山区国有资产专项清查的通知》开展地毯式摸排行动,全区15家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共有270处资产,总面积427.6万㎡。其中:自用共230处,面积417.3万㎡,占比97.6%;出租23处(主要为开发区标准化厂房,渠沟镇劳务市场、农民创业园、扶贫车间项目,办事处门面等),面积7.1万㎡,占比1.7%;闲置17处,面积3.2万㎡,占比0.7%,全面掌握全区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三、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

1、党建引领作用有待加强。在深化国企改革进程中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但在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方面尚有待改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看齐标准还不够高,党建与业务融合文章做得还不够深入。

2、国资监管力量相对薄弱。随着国资国企改革不断深入,企业国有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国资监管力量和监管能力上还有不少薄弱环节。监管方式仍以“管人管事管资产”为主,“管资本为主”监管方式尚未完全建立,统筹谋划国有资本战略布局、推动国有资本服务全区重大战略部署和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仍有滞后现象。

3、国有企业盈利能力不足。区属国有企业资金力量和资产规模偏小,有效资产质量偏低,与辖区外企业相比缺乏市场竞争力,企业专业型、综合型等高级专业人才匮乏;主营业务不突出,企业缺乏市场竞争力,难以找到稳定的企业经济增长点,资产负债率偏高,企业盈利能力较弱。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不良债权清收困难代偿压力较大。根据省委第十巡视组对相山区进行巡视“回头看”指出,鑫诚公司不良债权共计13587.93万元,其中民营股东不良债权共计5542.01万元,占比40.79%。民营股东无法维持存量担保贷款结息续贷及民营股东不良债权清收,担保代偿压力较大,鑫诚公司面临一定经营风险。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国有资产管理意识不高。部分单位存在“重钱轻物”“重购建轻管理”的思想,日常基础管理工作不够扎实,仍然存在资产账实不符、账账不符等情况,如全区保障性住房(公租房)4528套,24.6万平方米,2023年已移交市住建局财务资产账未核销;财政部门无法全面掌握资产使用实时动态,资产共享共用激励约束机制还不够健全,资产管理队伍建设亟需充实,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机制亟需建立。

2、闲置资产盘活难度较大。我区资产分布乱、体量小,部分国有资产早期粗放处置,存在权属不清、权证不齐、涉访涉诉、账实不符等历史遗留问题,难以通过ABS、REITs等资产证券化的形式进行盘活;部分单位局限于自身利益,对低效闲置资产集中管理积极性不高等情况,均导致盘活闲置资产工作存在难点;资产常态化盘活机制需进一步优化完善,集中统一管理、市场化运营路径需探索丰富。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企业国有资产

1、全面加强国企党建先锋引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建工作与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相统一,增强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不断夯实国有企业政治根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健全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第一议题”制度;科学制定独立的党建考核年度方案,实行党建考核与经营业绩考核、企业领导人员绩效薪酬“双挂钩”制度;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穿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更好嵌入国有企业生产经营。

2、全面推动改革方案落地实施。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最新决策部署,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抢抓皖北振兴重大机遇,搭建区属企业与皖北地区国有企业、徐淮两地国企交流与对接合作机制,鼓励区属国有企业在股权、项目资产等层面与中央、省、市国有企业开展紧密合作,提高社会投资吸引力,加快推动国有企业转型为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在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推行工资总额预算周期制管理,鼓励企业内部按业绩贡献制定分级薪酬管理制度,强化区属企业收入分配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强化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主导,推动国企向投融资主体、市场经营主体转型,指导国有企业找准参与社会公益性项目的切入点,实现其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好的承担起国有企业服务社会的职能。

3、全力推进监管体系转型升级。健全协同高效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出资人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社会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督效能;各相关单位及企业内部根据职责分别完善国资监管配套制度,实施各层级各领域监管任务,完善国资监管权责清单管理,动态评估优化授权事项,提升监管水平,实现监管不越位不缺位,监管和服务好企业,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加强党对地方国有金融工作的领导。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贯穿到金融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纪律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管理有机统一,把党管干部原则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机结合。

2、持续做好逾期代偿清收工作。公司要全面梳理逾期代偿款项,进一步细化分类,加强研判,继续以法律手段为主导,积极做好清收工作。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搭建资产管理数字化平台。明确管理责任,规范使用流程,推进资产产权证办理和安全有效使用,明确资产使用人和管理人的职责,进一步压实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促进资产使用人合理合规使用和管理好国有资产,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效能。为进一步增强资产管理能力,加大资产盘活力度,充分发挥资产效益,拟建立全区资产管理数字化平台系统,加强资产动态监管,真正做到家底清,通过资产系统能够及时全面动态掌握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2、依托省公物仓管理平台,分类推动资产共享。根据《淮北市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照统筹调剂,优化配置;科学整合,盘活资产;循环使用,厉行节约原则,持续推进对区直各单位的房屋、设备、车辆、家具用具等现已闲置并仍有一定使用价值的资产进行调剂使用,对公物仓资产的缴入、使用、审核、审批等事项,均通过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在网上办理,推进我区国有资产统筹整合和共享共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3、加强资产优化配置处置监管,落实“过紧日子”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制度,优化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国有资产精细化管理,资产管理细化到人。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环节的监管,在资产处置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处置收入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及时上缴财政,已处置资产督促做好财务核销工作,做到账实相符。按照《关于印发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若干举措的通知》文件规定,要求全区各单位结合实际需求编制年度预算,工作经费预算逐年压减,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

 

 

版权所有: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代表大会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建议使用IE8以上浏览器
网站备案号:皖ICP备16001958号-1 技术支持:商网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