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相山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地方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预算(财经)工委关于地方性债务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文化和旅游、商业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区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并通过了相关工作报告和人事事项,同时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依法组织了宪法宣誓。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梅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一要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全面摸清底数,健全资产台账,持续完善国有资产信息化监管体系,配强国有资产监管力量,推动国有资产监管向更加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发展,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二要增强债务风险防范意识。坚持“适度举债、讲求效益、加强管理、规避风险”的原则,规范举债融资行为,合理确定举债规模,注重在项目建设、产业升级、对外招商和资金争取上下功夫,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提供财力保障。三要深化文旅商融合发展。要科学规划布局,统筹各类旅游资源,加强区域协作,坚持“文旅+百业”发展,培育旅游新业态,打造特色文旅产品,强化宣传推介,提升相山文旅资源知名度和影响力。四要持续加大群腐整治力度。要强化责任落实,保持高压态势,严查突出问题,贯通监督合力,健全长效机制,着力营造清廉社会生态。五要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效。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和履行部门职责紧密结合起来,深化思想认识,加快办理进度,提升办理质量,以实干实绩实效开创办理工作新局面。
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渠沟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作者:魏杰杰)
一审:魏杰杰;
二审:张妍;
三审:卓德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