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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浏览次数:2140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11-28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相山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抓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落实“两个机关”建设的有力抓手,将其纳入“一府一委两院”及各承办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步入了比较规范有序的办理轨道,形成了一套创新透明的办理机制,取得了较好的办理工作实效。为了认真总结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分析查找办理工作中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更好地做好今后的代表建议办理、落实工作,在以往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对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几点思考。

一、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规范办理程序,严把“四道关”。一是严把交办关。区人大及时召开建议交办会,会同区政府明确每件建议的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及办理时限、办理要求。二是严把承办关。明确“四定”责任。即各承办单位:定包案领导、定分管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办理时限,明确办理要求。三是严把答复关。努力做到“四坚持、四对照”。“四坚持”,即坚持在调查研究和全面解决问题的基础上答复;坚持在充分协调沟通的基础上答复;坚持依法答复;坚持面对面答复。“四对照”,即在答复内容上与所承办的建议内容相对照,避免答非所问,避重就轻;与相关法律和政策相对照,消除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答复;与客观条件相对照,看是否符合现实情况,创造条件加以解决;与实际工作相对照,避免脱离实际。严把审核关 。重点做好对答复格式、问题内涵、答复内容、文字表述的审核。

(二)加强督查督办,狠抓落实。采取灵活的方式督办建议落实。一是领导带头督办。比如区人大、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同志定期不定期的对重点建议进行督查督办。二是召开建议专题督办会督办。区人大、区政府分别从各自职能出发召开建议督办会,听取各承办单位汇报建议办理进展情况,要求各承办单位加快建议办理节奏。三是区人大各工委和区目标办对口全程多途径督办。

(三)坚持质量标准,做到 “五个不放过”。即对能解决的问题没有解决的不放过;对答复格式不规范的不放过;对暂不能解决而没有说明原因的不放过;对答复不明确的不放过(答非所问的);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不放过。通过审核,对答复不符合要求的建议坚决全部退回继续办理或重新办理。

(四)落实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惩。一是工作效能考核对各承办单位办理过程中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办理时效、沟通面商等细节过程进行考核二是结果考核。核实建议的落实情况,并适时多渠道回访,了解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真实反映。三是满意度测评。区人大坚持每年把听取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作为常委会议题,并严格按流程开展满意度测评。

二、推进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建议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对各方面的工作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是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要求。而“一府一委两院”及其相关单位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既是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知民情、纳民意、听民声,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有效推动和改进自身工作的重要途径。因此,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实质就是依法保障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就是反映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对人民群众的真情实感和工作态度,就是检验深入基层、深入实践、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的工作作风。

(二)强化培训,进一步提高办理人员的素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工作人员,其法律、政策水平的高低和工作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体现出相关承办单位的办理效果。从近年来代表建议办理的实践看,有必要加强对承办人员在相关法律、政策和业务上的学习、培训,尤其是对新接手办理工作的人员或对建议办理工作经验不足的人员更要加强业务培训。可通过召开相关会议、举办专题法律政策讲座、业务培训等多种形式,来提高各承办单位工作人员办理、落实代表建议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切实提高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解决个别单位目前存在的推诿扯皮、落实不够、答复意见不准确、与代表联系沟通不畅等现象。

(三)落实责任,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实效。要继续坚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和大会议案、重点建议由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区政府领导分头督办、领办制度;继续坚持和完善各承办单位领导分工负责制,坚持谁主办,谁面商答复的原则,落实具体承办人员,明确承办任务,严格承办程序,检查承办结果,真正做到精心筹划、科学安排、周密办理、重在落实。进一步抓好建议办理过程中的“见面”环节,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即办理前要主动走访代表,听取办理意见;办理中要主动邀请代表,共商解决办法;办理后要开展回访活动,查看办理结果的落实实施情况,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办理实效。

(四)创新机制,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质效。一是要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推广代表建议办理联席面商制度,强化主办单位与会办单位的沟通协商,努力在办理工作中形成合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二是要深化跟踪回访机制。以建议办理时与代表的“面对面”、建议所提问题的“点对点”和代表对办理工作的“实打实”为标准,强化对办理工作的跟踪监督。可通过对办理重点环节检查、听取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回访听取代表意见和组织对办理答复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等方法,督促办理工作的落实,提高建议办理的绩效。三是要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对建议办理工作任务重、质量高、效果好的承办单位要适时总结其典型做法,推广其办理经验,进行表彰奖励,以全面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活力和积极性。(陈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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