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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相山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
浏览次数:5034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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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淮北市相山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区人大三楼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清平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朱正春、刘云及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赵华、区委常委、区监察委员会代主任杨飞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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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王前为区农水局局长,黄思华为区城管局局长,刘欢为区审计局局长,任命魏建军等90名同志为相山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关于批准相山区2019年本级财政预算调整的决议和召开第十一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认为,2019年我区财税工作和预算执行情况整体较好,此次预算调整是客观需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但我区财税工作依然面临完成目标压力大、债务防控风险等问题,要坚持统筹兼顾,勤俭节约,保障重点、专款专用三点原则,才能不断提升我区财税工作水平。《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自开展以来,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办理工作较为实在,整改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

李清平指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围绕年初通过的预算目标任务,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树立依法理财的理念,提高依法理财水平,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树立科学态度,保持清醒头脑,狠抓工作落实;区人大财经工委要转变预算审查监督的方法,强化日常监管,坚持提前介入、主动参与,充分运用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作用,将参与式监督贯穿于人大预算监督的全过程,在参与中落实工作监督。就《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李清平在讲话中指出,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继续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的问题进一步整改,切实做到销号管理,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对重点污染防治单位要强化监管,加强对燃煤、扬尘、餐饮等各方面的治理;区人大城建环资工委要进一步加强对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反馈沟通,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举措,并督促落实,推进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

李清平强调,1月中旬,我们将召开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这是我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开好这次大会,对于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区八届四次党代会精神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尽快起草好各项报告;区人大人选工委牵头安排补选区十一届人大代表,精心组织开展代表视察调研活动,指导撰写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确保大会顺利召开。

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代表联络室负责同志,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农水局负责同志,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邱晓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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