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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民一庭庭长文则俊到相山区法院调研家事审判工作
浏览次数:6905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3-16

    3月8日下午,省高院民一庭庭长文则俊、副庭长余思民一行到相山区法院调研指导家事审判工作。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咏梅、民一庭庭长朱文、相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娄勇志陪同调研。相山区法院党组成员、业务庭庭长参加调研。

    文则俊庭长一行先后参观信访室、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骆永华法官工作室、家事调解室、家事法庭等场所。在家事审判法庭,文则俊实地查看“圆桌审判”法庭、心理沙盘等特色设施,了解家事审判工作案件受理、矛盾化解、心理疏导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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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谈会上,娄勇志院长全面汇报了相山区法院2016年审判执行情况,对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进行了重点汇报。作为淮北市家事少年审判改革工作的试点单位,相山区法院积极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更新理念、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深入贯彻上级法院关于家事少审改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与民政、妇联等单位通力合作,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创新审判理念和审判团队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随后,副院长吴雪峰就相山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

    文则俊庭长对相山区法院的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他指出,相山区法院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省高院改革政策的同时,因地制宜,结合自身法院实际,把少年审判法庭与家事审判法庭相结合,积极构建“大少审”格局,突出了相山法院特色。家事审判理念新颖别致,以教育感化、亲情倾诉、心理调适、统一协作为方针,实现了家事审判的高效运行。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文则俊庭长提出了四点工作要求:一是广泛依靠社会力量,与相关部门共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协作常态机制;二是切实注重总结提高,善于在探索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握规律,形成可复制、可操作的工作经验;三是实现案件分类管理,根据案件类型灵活运用审判方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家事审判工作更好发展。(相山区法院研究室  刘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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