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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
浏览次数:2337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11-02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强化案件管理是检察院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开公正而推行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主动适应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将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推向深入。相山区基层人大代表朱正春、徐亭等十余人在区人民检察院调研时,肯定了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自成立以来,立足案件管理职能,认真抓好案件的监督、管理、参谋、服务工作,提升案管水平,促进规范执法,取得了明显成效;赞扬了区检察院坚持管理出效益的基本理念,牢牢把握案前受理、案中办理和案后处理三个环节,对案件的受理、移送、办理、反馈实行全程监控管理,有效规避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同时对案件管理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建议。

一、案件管理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区人民检察院干警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案件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日益增多,干警亟待提高综合素质以适应复杂多变的案管工作需要。

二是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对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的综合分析仍需加强,增强评查的实际效果。

三是案件监督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和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入开展,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案件监督制约需不断强化。

二、加强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流程监控,规范办案程序。坚持把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全员、全面、全程、规范使用作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负起责任,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好。要加强对案件的全方位审查,提高案件“质量准入”标准;要严格要求办案部门统一在网上办理案件、网上审批、网上结案,同步录入案件办理信息,案件网上网下同步流转,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效率;要对办案程序和办案期限进行实时跟踪和监控,并发出预警信息,督促承办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案件;要结合网上办案情况建立定期通报制度,针对执法办案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多发问题,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确保及时解决。

(二)进一步完善评查制度,提升案件质量。案件质量标准是开展案件监督管理的基础和依据,抓案件监督管理必须首先设定好严明的标准。要根据省、市院的工作细则,进一步细化评查标准,规范案件评查的工作职责、评查范围、评查程序。要加强对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的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和总结规律性、普遍性、苗头性问题,把对案件的评查过程转化为促进整体办案质量提高的过程,最大限度增强评查的实际效果。

(三)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打造“阳光检务”。要努力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检务公开,让人民监督权力,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不断强化对案件公开信息的审核和监督,拓展新的公开方式,继续做好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发布等工作,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网络方式,对律师进行信息主动推送服务,完善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制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权利。

(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培养案管队伍。坚持“强业务先强队伍”原则,从理想信念、履职能力、使命担当、作风建设四个方面加强案管队伍建设。坚持党建引领,注重“严”字当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素能培训,加强人才培养,不断提升执法办案水平,推动案管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进取、廉洁高效的案管队伍。

(张秋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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