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理事会是以自然村为单位,由全体农民自愿、民主推举产生的并代表本区域集体利益的最基层的农民自治组织。自年初相山区渠沟镇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渠沟镇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并做好“三大举措”,提高村民自治水平。
一是宣传动员。渠沟镇人大代表利用自身联系选民的优势,带头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村民自治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配合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工作 ,把周围的群众带动起来,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参与村民自治的积极性;二是积极参与。按照村民自治机制体制建设要求,渠沟镇村民自治以村民理事会为载体,每个理事会由一名理事长、理事会成员按照特长分别承担起指导员、宣传员、帮扶员、调解员、管护员、监督员的职责。在村民理事会的选举过程中,渠沟镇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村民自治,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三是加强监督,选举村民理事会是体现村民自治的重要途径,渠沟镇人大代表在各村选举时都在现场监督、规范村民选举,维护选举秩序,提高群众民主意识。
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同心同德,群策群力,致力提升全镇村民自治工作质效。在人大代表的积极参与与支持下,渠沟镇的村民自治工作正有序开展。(周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