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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实行示范裁判 深化"分调裁审"改革
浏览次数:25145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3-11

2月19日下午,相山区法院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崔晓光主持会议,各审委会委员参加会议,院纪检组长列席会议,通过了《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适用示范裁判的实施意见》,标志着相山区法院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拉开了序幕!

近年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系列性、群体性案件呈爆发式增长趋势。该类批量案件不但审理期限长、调解撤诉率低、上诉率高、社会效果并不佳,而且涉案人多、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给法院的审判工作带来巨大压力。针对这一难题,相山区法院以此为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突破口,根据系列性、群体性案件的特征,结合本院实际,创新开展示范裁判模式,适时制定出台了《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适用示范裁判的实施意见》,旨在加强系列性或群体性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加快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审判资源配置。

该意见从示范裁判适用的案件类型、识别筛查,示范性案件的选取、精细化审理、审理期限、裁判规则的运用,其他系列性、群体性案件实行速裁快审等方面作了全面详细的、可操作性强的规定。

该意见作为相山区法院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一项先行配套举措,其全面实行后将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审判质效,缓解办案压力,减少涉诉信访,实现“审理一案,化解一片”的社会效果。(区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吴邦海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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